烹煮死貓作狗糧 內地表叔姪各罰款1千元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11/29 16:32

最後更新: 2016/11/29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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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被告唐勛光。(經濟日報記者攝)

兩名警員於八鄉粉錦公路打石湖村進行反罪惡巡邏時,發現村屋外有一對男女烹煮一隻已死去的貓。涉案持雙程證來港的女被告及其任職豆腐廠工人的表叔男被告各被票控一項使用貓肉作食物罪,兩人先後承認控罪,今各被判罰款1,000元。裁判官判刑時斥兩人,若要來港生活便要明白及了解香港的價值觀,強調香港與內地的價值觀差很遠,「不容許死咗就可以食,我哋對寵物都好尊重」。

控方透露,女被告舒興巧(37歲)曾於2002年違反逗留條件,被判罰1,000元。其代表律師求情指,舒只有小三學歷,為四川農村人,丈夫為67歲港人,育有一名14歲女兒,現時領取雙程證來港。肇事貓隻本為流浪貓,舒曾以廚餘餵飼牠,貓隻冷死後舒認為「食得唔好嘥」,遂打算給狗吃,承認舒對法律無知。男被告唐勛光(53歲)則親自求情指,已來港10多年從沒犯事,因不熟識本港法律而犯案。

裁判官判刑指,沒證據顯示肇事貓隻於案發時仍在生,但在香港不只寵物不可以食用,還有瀕臨絕種的動物及奇珍異獸不可食用,這就是香港精神,並告誡兩名被告來港居住應以此為鑑。

今年1月31日,舒在打石湖村一村屋外,戴著手套以火槍焚燒被掛在金屬鈎上的貓屍,唐則在旁用刀割下了貓毛皮。2人身旁有一煲正在加熱的熱水,過程被巡警發現並拘捕。